臺南市私立示範幼兒園

學校簡介 / 招收對象 / 招收對象

第一階段:

受理對象:臺南市政府及臺南市議會之員工子女。

第二階段:

受理對象:不利條件幼兒、特約廠商之員工子女及一般民眾。

依下列報名登記順序入取通知:

(1)不利條件幼兒:設籍臺南市低收入戶子女、符合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、原住民、寄養兒童、發展遲緩幼兒<每班安置一名>。

(2)特約廠商:國立臺灣文學館、國立臺南生活美學舘、中華電信、成大醫院、嘉南農田水利會、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、堤維西公司、群創光電,上列8間單位之員工子女。

(3)一般民眾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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